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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的复函

京绿法文〔2007〕1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问题寻求指导。

根据国家林业局2008年12月3日的复函,森林经营单位在其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不予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业主管部门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火烧枯死木”,该行为将根据《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定性为盗伐或滥伐林木行为。

国家林业局明确公路护路林采伐审批权限,依据林木营造管护主体及权属划分主管部门。具体如下: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 *** 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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